第三十四章 大凶之鬼(2)-《除灵老师提不起劲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实际上,十六夜并不喜欢杀人。

    杀生这种事,总是缺乏一种美感。鲜血作为一种染料,不仅颜色难看而且很臭。

    但是,这就和杀鸡杀鸭一样。你非要他去做,也不是不行。

    是吧,第一刀总是从头部开始。要么直接切开,要么在咽喉处割一刀放血。有经验的屠宰客总会事先摆好角度,这样不仅切割容易,还不会弄脏自己。

    可十六夜完全是新手啊,所以他不仅没能把血放干,还弄得自己一身腥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话,应该是在胸口处划一刀。五脏六腑这种东西,还是分开存放比较合适……不对,直接切成两半应该会比较合适。

    哇……比想象中要困难。十六夜加大力度,并不算特别锋利的厨房刀歪歪扭扭地将物件一分为二。

    真是苦恼啊,十六夜心想。他本来不应该是这种变态的屠夫角色的,应该是更加可爱、更加纤细、更加迷人的形象。杀人既不能让自己兴奋,也不会感到任何快乐。作为工作虽然不得以而为之,但今晚的点心大概会比较难以下咽。

    咦……说不定,那样或许更好?

    “……晕了。”

    同一组织的小丁忽然开口,十六夜抬头看去,发现身为母亲的那个人口吐白沫、浑身抽搐。不过与之相对的,身为小孩的那两个却依旧只有惊吓过度的程度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大人果然比不过小孩。

    “是惊吓过度吧。”一边想着自己会不会做过头了,一边扯着那个女人的头发,将她拉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作为出家人,小僧果然还是不要太造孽比较好。”

    而且晕倒了的话,大家都比较方便吧。

    十六夜也不是什么天生的恶人,做这种事情他也会有罪恶感。平时话唠的他这一次出奇的安静,也是因为如此。然而要在这世道生存,总是需要背负一些东西。

    十六夜在心里默念几句超度的佛经,便迅速开始重复刚刚的作业。佛门讲究修行是为了来世,自己这样做是不是……也算是为佛为民?

    只是——

    这样普通的一家,到底有什么必要做到这个程度?

    虽说任务便是如此,但他终究还是不理解。十六夜看着剩下的一男一女两个小孩,回想着自己刚刚通过暗示引导出的情报。

    这一家共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。哥哥十岁,身体状况等等一切良好,如今正在附近有名的一般小学读书。而妹妹的那位,似乎生来就遇到不少问题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