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带小皇帝观刑-《长生:我在大明被徐达捡回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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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book chapter list     明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时间是在秋分之后至立春之前,特别是五月份和六月份被规定为禁止行刑的重要月份。

    这是因为在制定死刑执行的时间时,考虑到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,以及农民生产需求和社会稳定性的要求。

    这种安排,既顺应了农业生产周期,又避免了在天地生长的大好时期行刑带来的不吉。

    而且也由于历代王朝多在秋冬行刑,所以也就有了秋后问斩。

    同时,这也与“秋后算账”的传统相符。

    朱瞻基在驾崩之前,将死刑的权利收归了朝廷,不经刑部核实,朝廷的准许,地方官府是没有权力执行死刑的。

    这也是一种进步,体现出了朝廷对待生命态度的谨慎。

    数日后,刑部尚书亲自将死刑人员名单呈给杨轩,后者看完之后,也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这也让刑部尚书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这次的名单比上次的名单多了几个名字,因为有人想逃脱惩罚,刑部尚书亲自核查之后,又给添了上去。

    他可不想给杨轩找他们刑部麻烦的理由。

    对于刑部尚书的心思,杨轩也能猜到一二。

    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

    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

    “嗯,就这样吧!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我会去观刑的!”

    杨轩抬头看着刑部尚书,道。

    “是,那…下官便告退了!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刑部尚书行完礼,便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而杨轩的心思也再次放在了政事之上。

    此次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名单中,有不少人是在去年的赈灾中,趁机贪污受贿的。

    这些人的犯罪情节都很严重,杨轩说过要秋后算账,就自然不会食言。

    如果罪行轻,也没有耽误赈灾,杨轩也不介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或者略施惩戒。

    总之是不可能杀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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